a 区域经销商
1)县级市经销商:
首次提货货款总额为1.5万元以上。年销售定额为:3万元。
2)地级市经销商:
首次提货货款总额为2.5万元以上。年销售定额为:5万元。
b 区域独家代理商
1)县级市独家代理商:
首次提货货款总额为2万元以上。年销售定额为:18.8万元。
2)地级市独家代理商:
首次提货货款总额为3万元以上。年销售定额为:38.8万元。
3)直辖市独家代理商
首次提货货款总额为5万元以上。年销售定额为:68.8万元。
4)省会城市代理商
首次提货货款总额为5万元以上。年销售定额为:68.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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